世界华人建筑师协会摄影研究会章程
(一) 宗旨
1、 称谓:世界华人建筑师协会摄影研究会(以下简称本会)。
2、 本会为非谋利团体、其宗旨是为世界华人建筑师协会会员组织摄影文化活动。
3、 本会地址:上海市凯旋路3131号三楼
(二) 会员资格、权利与义务
4、 凡世华建协会员,爱好摄影,对摄影文化有研究有兴趣人士,愿意遵守会章者,经报名,均为本会会员。
5、 会员有下列权利和义务:
(1)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;
(2) 批评及建议;
(3) 组织和参加本会各项活动;
(4) 遵守会章及决议;
(5) 缴纳活动费。
6、 会员如有违反会章或有损本会声誉者,经联络组通过,可取消其会员资格。
(三) 组织机构
7、 会员大会为本会最高权利机构,其职权如下:
(1) 制定或修改会章;
(2) 设置联络组;
(3) 决定工作方针、任务及计划。
8、 联络组为本会执行机构,其职权如下:
(1)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;
(2) 执行会员大会决议;
(3)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(4) 决定会员的接纳或除名。
9、 联络组设总召集人一人,召集人若干(总人数必为单数),任期四年;联络组视工作需要,可增聘名誉会长、顾问、特别会员。
(四) 会议
10、 会员大会与世华建协年会同一时间召开,如有需要,总召集人可召开会员大会,而大会决议须为出席会员之半数以上票同意方得通过。
11、 联络组每半年召开一次,(可通过网络或视频的方式)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。
12、 每年度举行一次或多次会员摄影活动。
(五) 经费
13、 个人或团体赞助
14、 参与摄影活动之会员自理。
(六) 活动
15、 全体活动:一年一次的年会(可以和世华建协年会同步),总结上年活动情况,设定下年主题,通报会员情况和摄影活动情况,举办摄影展或讲座。
16、 集体活动:凡会员三人以上的摄影活动,均可以视作“摄影研究会”的小组活动。
17、 个体活动:任何世华建协会员的作品均可实时放上网站,参加网上欣赏及交流,均可作为年赛作品。
18、 根据情况可以设置月赛、季赛、半年赛和年赛。开始可有半年赛和年赛,逐步开展季赛。
19、 活动奖励:一般为实物奖品,如:U盘、移动硬盘、数码伴侣、数码相机、镜头、杂志、书籍等等。
(七) 建立网站
20、 建立有效网站,可使会员分时参加同一的活动,并会留有良好的记录。非常方便将来回忆、总结、查询、出书……
世界华人建筑师协会摄影研究会
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八日